1987年,家住陕西省渭南市的郭丽(化名)13岁,在上学路上她被人拐卖至山东菏泽,被迫与当地一男子李某某生活并生育一名男孩。约两年后,郭丽被解救回家,但曾被拐卖的经历永远无法抹掉。约35年后,她被拐卖一案经立案调查,将迎来一审开庭。
13岁女孩被拐卖35年后起诉人贩子
1987年,家住陕西省渭南市的郭丽(化名)13岁,在上学路上她被人拐卖至山东菏泽,被迫与当地一男子李某某生活并生育一名男孩。约两年后,郭丽被解救回家,但曾被拐卖的经历永远无法抹掉。约35年后,她被拐卖一案经立案调查,将迎来一审开庭。
12月15日,澎湃新闻从受害者郭丽处获悉,近日她收到通知,赵某某拐卖人口一案将于12月19日上午9时在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郭丽告诉澎湃新闻,1987年初,13岁的她正上初一,在上学路上遇到一男一女抱着孩子向她问路,她指路后喝了两人给她表示感谢的饮料,没喝几口就什么都不知道了。等到第二天醒来,已经在一趟火车上。两人告诉她,他们去山东办点事,带她一起去,过两天办完事就回来。郭丽迷迷糊糊记得,路上倒了几趟汽车,两人带着她一路到了山东菏泽一家旅社。后来,郭丽被两人交给一个李姓男子,带到菏泽市胡集乡(现胡集镇)一个村庄的住所内,她看屋内墙上贴了“喜”字,一下子反应过来,自己被拐卖了。
郭丽称,接下来的约两年时间里,她被迫与李某某一家生活在一起,被其家人严格看管,于1988年6月生育了一个男孩,那时她还有一个月才满15岁。生下孩子后,这家人的看管有所放松,1989年2月,她终于找到机会带着孩子跑到菏泽市公安局报案。郭丽说,菏泽公安局当年打电话回胡集乡确认事实后劝她先返回胡集乡,承诺帮她和老家家人联系。她犹豫再三,留下老家的地址后,返回了李某某的家。约一个月后,她的父亲和民警来到胡集乡,把她接回了陕西老家,但她没能带走孩子。
回家后,郭丽重新结了婚,育有一子一女。但李某某并未完全脱离郭丽的生活。郭丽表示,回家约半个月后,李某某去过她家一次,和郭丽的父母发生争执后离开。从那以后,李某某频繁给她写信,信被郭丽父母收起来,她也并不知道什么内容。但频繁的来信被村里人发现,郭丽被拐卖还生了孩子的事情传开了。郭丽的丈夫对此不满,常常和她争吵。郭丽不愿忍受这样的生活,于1997年和丈夫离了婚。
郭丽说,2011年,郭丽在刷微博时看到民间打拐志愿者上官正义经常发布一些被拐卖儿童、妇女的信息和被解救的新闻。她感觉“心里头又火了起来”,联系了上官正义想寻求帮助。那时候,她没想着追究李某的刑责。留在李某某家长大的儿子也给母亲郭丽打电话,说他正要毕业找工作,父亲被抓了会有影响。郭丽向警方表示,希望警告李某某,别让李某某再寄信来就好。这以后,李某某频繁的来信便停止了。2020年8月,郭丽从儿子处得知李某某出车祸身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