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韩法律适用:
涉外合同,关于适用那一国法律,你们可以名式方式进行约定,如果适用外国法律,诉讼时候要求提供外国法律的中文译本。选择的范围只能是实体法。而且,不能违反我国的基本原则和法律的强制规定。没有选择时,可以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如合同的缔结地法,合同履行地法,标的物所在地法、当事人的所在地法、法院地法和仲裁地法等。法院在依此判断时享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
二、知识产权方面:
日本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拥有完善发达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和运行机制。与大多数国家类似,日本的知识产权保护类型主要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其中,专利的审查以及商标的注册由日本特许厅负责,文化厅负责著作权的管理,农业水产省负责植物新品种的审查和登记,财团法人软件情报中心负责集成电路的登记。在申请数量上,据日本特许厅的最新统计,2021年,日本发明专利申请量为28.92万件,实用新型申请量为5239件,外观设计申请量为3.25万件,商标申请量为18.46万件。日本这些知识产权的申请量排名均居世界前列,以发明专利为例,其总量仅次于中国和美国,排名世界第三。 在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方面,日本知识产权诉讼实行专属管辖,发明专利权、实用新型权、计算机程序著作权等技术性类案件由东京地方法院和大阪地方法院管辖,知识产权高等法院作为上诉法院;非技术类的外观设计权、商标权、除计算机程序的著作权外的著作权等诉讼由各地方法院管辖。根据知识产权高等法院发布的统计数据,2020年,日本全国地方法院受理的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为494件,审结420件,平均审理期间为14.6个月,知识产权高等法院受理的知识产权民事上诉案件为69件,审结65件,平均审理期间为9个月。 与中国知识产权案件数量连年快速增长的情况不同,包括侵权诉讼在内的日本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数量较少,大量知识产权争议多以诉前和解的方式解决。这种相对宽松温和的知识产权保护氛围,并不意味着企业进入日本市场的知识产权风险低,日本数量庞大的现存知识产权始终是悬在外来企业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如若没有认真做好知识产权防范和应对策略,一旦发生知识产权纠纷,将对企业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和信誉损失,甚至丧失这一重要市场。

三、关于贸易纠纷
1、双边贸易:2021年1-6月,中日贸易总额1812.9亿美元,较上年增长23.7%。其中,中国对日出口800.2亿美元,同比增长18.7%;中国自日进口1012.7亿美元,同比增长27.9%。
2、日本对华投资:2021年1-6月,日本对华投资项目435个,同比增长24.3%,实际使用金额18.1亿美元,同比下降5.6%。
3、对日本“走出去”情况:(1)对日投资。2021年1-6月,中国企业对日本非金融类直接投资2.9亿美元,同比增长303.5%。 (2)对日承包工程。2021年 1-6月,中国企业在日本承包工程完成营业额9116万美元,同比下降49.8%。 (3)对日技能实习生合作。2021年1-6月,中国向日新派出技能实习生4641人。

作者:
1.山东律师在日本-田宝,经常性在日本办理法律业务。
2.山东律师在韩国-郑华,现在韩国就读,攻读国际法博士,韩语英语为工作语言。
3.戴梅,律师助理,日本业务团队助理,工作语言:英语和日语。有在日本留学、就职近十年经验积累。为日本业务对接、文书翻译、法律事务咨询提供了高质高效的协助。
4.郭睿律师:具有丰富的涉外法律理论知识,并长期办理相关业务。
5.赵文亮律师:涉外法律功底扎实,具有较强的实践技能。
业务介绍:贸易纠纷处理,投资等工作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