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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某装修公司与某公司签订装饰装修合同
来源: | 作者:宝通律师团队 | 发布时间: 2023-01-28 | 1920 次浏览 | 分享到:
一个企业要想在波涛汹涌的商海中立于不败之地,还得靠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来保驾护航;以事前控制为核心理念,深入介入企业的重要经营活动,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使企业逐步从“人治”转向“法制”,从而有效降低经营风险。

泸州某装修公司与某公司签订装饰装修合同,施工过程中,该装修公司应发包方负责人的口头要求,不断增加工程量,致使工程总造价将远远高于合同约定的价款。鉴于熟人关系并相信对方有能力支付价款,相信对方不会赖账,该装修公司负责人就没有与发包方补签装修合同。期间,该装修公司的法律顾问得知此情况后,一再要求必须补签装修合同,否则就只按原合同约定履行装修义务。

同时告知没有合同的严重后果,听其建议后,双方签订了关于增加工程量的合同,并详细约定了单价、数量和总价。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发包方无力支付增加工程量的工程款,遂诉至法院,要求付清尾款,一审法院判如所请。倘使该装修公司没有听取其法律顾问的意见,没有补签关于增加工程量的合同,若要诉请支付尾款,将会遇到重重阻碍,比如对方可以主张该装修公司擅自增加工程量,而装修公司又无其他证据证明其是在发包方的要求下才增加工程量的,该案将会是另外一个判决结果。

这些教训中,我们可以看出:一个企业要想在波涛汹涌的商海中立于不败之地,还得靠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来保驾护航;以事前控制为核心理念,深入介入企业的重要经营活动,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使企业逐步从“人治”转向“法制”,从而有效降低经营风险。